内容。义务的履行、禁令的执行和权利的正确使用。Р6、教育法规遵守的违反。违法、犯罪。Р7、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Р法律责任:违法者对违法行为及其引发的危害必须承担的责任,即违法者对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Р法律制裁:由国家特定的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实施的惩罚性强制措施。教育行政制裁、教育民事制裁和教育刑事制裁。Р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Р一、《教育法》的宗旨和适用范围Р1、立法宗旨(1)Р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Р2、适用范围(2)Р 是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Р空间效力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2)Р时间效力范围:1995年9月1日起。(84)Р二、《教育法》的基本内容(上)Р(一)我国教育的性质与方针Р1、确立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3、4)Р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根本保证。Р基本原则: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重要表现。Р发展教育事业立足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发展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Р2、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5)Р 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教育发展的总方向。Р性质:社会主义教育;Р目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Р实现教育目的的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Р教育活动基本原则: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原则;继承传统与吸收人类文明成果相结合原则;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残疾人教育的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教育组织和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原则。(6、7、8、9、10、25)Р(二)我国教育体系的完善和教育改革Р1、建立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11、19、20、21、22、23)Р终身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Р建立完善终身学习的制度。(19)Р合理调整教育结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