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协助,让儿童在幸福、友爱和谅解的气氛中成长,培养儿童在社会上独立生活的能力。《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一条指出:“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缔约国应尊重并促进儿童充分参加文化和艺术生活的权利,并应鼓励提供从事文化、艺术、娱乐和休闲活动的适当和均等的机会。”《管理标准》把“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作为学校管理基本理念,正是为了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达到教育的本质,即最充分地发展人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4.依法办学,科学治理“依法办学,科学治理”是时代对学校管理提出的要求,学校要在按照传统经验办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学校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要以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为着力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与方式。中小学要加强与所在社区的合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创造条件开放教育资源和公共设施,参与社区建设,完善与社区、有关企事业组织合作共建的体制、机制。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办法和任职要求,探索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法制和其他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二)基本内容基本内容是《管理标准》的主体。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基本内容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6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