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与单品种统计,对单品种用药金额前5位抗菌药品进行排名、公示。每月药剂科对全院医师使用抗生素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排名、公示。Р4、药剂科每月组织对全院临床科室、临床医生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督查,对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结合处方、等相关资料。由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及时予以干预,并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以院周会形式通报全院。Р 二、诫勉谈话制度:Р一、谈话诫勉制度适用范围Р1、未达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Р2、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Р3、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发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的。Р4、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者。Р二、谈话诫勉的对象Р1、临床医生;Р2、临床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Р三、谈话诫勉的程序Р谈话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提出意见,经院长或纪委书记同意后进行。Р四、谈话诫勉工作的实施Р谈话由院长或书记主谈,分管院长、监察科、人事组织科负责人参加。Р五、谈话诫勉应注意的事项Р1、进行诫勉谈话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作好记录。Р2、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约定谈话时间及地点。Р3、允许被谈话人对告诫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和陈述,并对其保密。Р4、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回答问题,不得编造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打击。Р5、谈话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Р六、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Р1、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Р期改正。Р2、谈话了解问题与事实不属实,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Р3、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时,应对其进行核Р查,并根据其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Р七、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