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管理办法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算账户开户、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注册应按上门集中服务次数建立汇总及明细登记表,并附个人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服务申请书复印件单独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一年。Р开展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应配备专用保管箱将重要空白凭证入箱保管,保管箱钥匙由营业机构两名业务经办人员各持一把,并作相应登记备查。Р上门集中服务结束后,上门服务人员当日须将剩余凭证及时交回入库保管,不得携带银箱在外滞留。Р个人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结束后,支行个人业务部门应牵头及时对上门集中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向总行电子银行部报告(附件2:《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情况报告》)。Р电子银行上门服务人员由支行和营业机构指派业务熟悉、素质过硬的员工担任,每次开展上门集中服务时,上门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行服,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Р主要业务办理流程Р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主要业务办理流程:Р营业机构了解、收集目标客户业务需求信息,通过与其具有管理关系的单位进行沟通等方式,开展业务初步组织,确定是否开展上门集中服务。Р营业机构填写《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审批表》,报支行个人业务部门审核。Р支行个人业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审批表》交支行保卫部门审核确定安全保卫方案,交支行会计财务部门审核确定上门服务业务经办人员系统操作权限管理、业务设备和网络配置方案。Р支行保卫部门和会计财务部门确认后,由支行个人业务部门将《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审批表》报支行分管行长审批。Р支行分管行长审批同意后,支行个人业务部门将《电子银行上门集中服务审批表》报总行电子银行部备案,支行会计财务部门将业务设备和网络配置方案报总行科技信息部备案。Р按新综合柜面系统管理规定为上门服务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操作权限和凭证尾箱设置,取消业务经办人员现金尾箱;支行将上门服务业务经办人员在电子银行内部管理系统设置为上门服务专用角色。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