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既然是主人,当然应该参与到具体决策过程中来。这种理论的演进应该说是进步的,是符合时代潮流的。Р随着民主进程的发展,公民社会的建立是必然趋势,旧有体制已在诸多方面捉襟见肘。为了保证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和产品,必然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接收者相互沟通和协调,单向的控制型的方式已经不为时代所容。公共行政应追求更加开放和民主的模式,真正让利益相关方参与到决策和执行阶段。Р当然,我们也对这一章的内容进行了思考。在登哈特的著作中,他总结道:如何才能实现这些理想呢?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政府要有效的运转,需要积极的公民意识。我们能够期望我们那些为政府工作的公民同伴将会尊重我们并且会邀请我们积极地参与到他们的工作中。这样的归结确实太过理想,甚至有点自欺。然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得益于人类思想的解放,登哈特的号召也是有理的,“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这多么像那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豪言壮语。如果每个人,至少是有那么一部分人,能够不断致力于培养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素养,塑造和宣传社会责任和民主意识,并不断开拓和创造人类智慧的新领域,那么民主公民社会不会太遥远。Р(七)承认责任并不简单Р这一章讨论了关于行政责任的问题。对于公共行政官员来说,负责不仅仅是一个礼貌和习惯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负责既包括法律责任,还包括道德责任。Р老公共行政认为,公共行政官员只是对政治官员负责,是一种“对上不对下”的体制。这种体制直接导致了公共服务的偏离。而新公共管理中按照企业家的角色,公共管理者应该主要以效率、成本-收益和对市场力量的回应来表现其负责任,而这很明显忽视了公共精神的重要性。Р新公共服务中的责任表明要将公务员的角色重新界定为公共利益的引导者、服务员和使者,而不是企业家。这种负责不是有如官僚层级制中的“终端负责”,而是从一开始的政策制定阶段就对公民负责,始终贯彻法律、民主、宪政、公共利益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