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或“形式美”的法则。“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的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波里克勒特《论法规》)这就是一致的18世纪之前都公认的一条形式美法则,多样统一,或“寓整齐于变化”及比例和谐的最初表述。毕达哥拉斯(或学派)并把这个原则推广到建筑、雕塑等。而这些论述,形式美的规则,音乐美的本质,都是在后来属于美学或艺术学的范围内,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毕达哥拉斯(或学派)是有美学思想的,这是确定无疑的,是符合学术氛围的理论表述的。Р但另一方面,我们又认为西方美学不应该是从毕达哥拉斯(或学派)开始的,而是从是从柏拉图开始的,这种提法是正确的。因为这些美学家们其实是在强调美学这门学科本身,而不是广义的美学思想。柏拉图开启了西方美学的本质论的传统,为美学学科的开辟了发展的道路,这是明白确定的,而严格地说毕达哥拉斯(或学派)并没有探讨过美的本质问题,那种认为毕达哥拉斯(或学派)认为美的本质是和谐这样的观点,恐怕是后人引申和分析出来的,事实上,毕达哥拉斯(或学派)并没有这样的提法,也根本没有谈论过美的本质问题。他(们)主要是在探讨音乐的问题,并试图将之推广,得出一种关于宇宙的哲学观点。所以,我们倒是可以给头一个使用“哲学”一词的人以一个头衔——“音乐学之父“。Р达哥拉斯(或学派)的音乐美育思想Р毕达哥拉斯(或学派)的理论中包含了音乐美育的可能性。因而毕达哥拉斯(学派)将从音乐中得出的数与和谐的原则加以推过,得出宇宙也是遵循数与和谐的原则,而人和宇宙具有着一种神秘的联系,类似与我们所说的“天人合一”,具有一种同构性。这是因为这种同构性,所以我们人可以感受到宇宙的和谐,就是因为人是小宇宙,宇宙的外在的和谐可以给人带来内在的和谐。而音乐就是一种和谐化的、规范化的声音,通过听觉作用于人,使人达到内在的和谐。在东西方的最初的美学思想中,都强调了音乐的功用,这应该是存在某些共性的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