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直接开展结算及决算审计。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应备齐并保全施工过程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竣工图、抢险工程认定书、工程任务书、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工程量或费用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单、施工记录、现场照片、原始票据等)作为结算依据。竣工资料按道路工程有关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Р交通抢险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报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审计,经建管处审核、财审处审定后结算支付。送审结算及决算的工程量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Р第五节后期处置Р第二十七条【调查评估】指挥部办公室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抢险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应对、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特别重大(含重大)交通抢险事件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市交通抢险指挥部。Р 第二十八条【奖惩】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市(区)人民政府对在交通抢险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交通抢险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第六节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与使用Р第二十九条【分级负责】抢险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定额储备抢险物资,满足交通抢险需要。交通抢险施工队伍应具备抢险必需的机械、物资及相适应的储备能力。Р第三十条【统筹调度】抢险物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由指挥部办公室授权事发地所在指挥所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动、挪用。Р第三十一条【分类】抢险物资分为一般物资和重要物资。一般物资是指单件价值较低、在抢险中发挥次要作用的物资(如沙石、板材、电锯等),重要物资是指单件价值较为昂贵、在抢险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物资(如贝雷梁、挖机、推土机等)。具体物资性质由指挥部办公室确定。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