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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完整版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应商主要针对其资质、诚信、产品质量、供货保障能力等,对影响程度不同的采购产品可采用不同的评价准则。公司在评价供应商时应全面考虑以下因素: Р 1、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后续服务、历史业绩等; Р 2、供应商的诚信度、保障能力; Р3、来自外部方面的信息(如同行的评价、主管部门的推荐、第三方认证等); Р 4、若涉及采购产品中有强制性认证的,还应有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Р第四条评价与再评价频率Р1、随时评价:对新入选供应商或已经入选但供应的原料质量不够稳定,或信誉、能力一般的供应商应该随时进行评价。Р2、年度再评价:公司每年年底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再评价,对供应能力、质量信誉较差、到货及时性较差的供应商坚决剔除。Р第五条评价与再评价标准Р1、对第一次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Р (1)新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少批量原料; Р (2)交品管部实验,实验结果反馈给生产管理部门; Р (3)实验结果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实验结果合格的,必要时再经试用,均合格的,经制造部长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单》,并且进行随时评价。Р2、随时评价标准:Р采购担当负责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供货质量,到货及时性随时记录,如有质量或者到货及时性发现一次问题,坚决剔除该供货商。Р3、再评价标准:Р公司每年年底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再评价,采购担当根据一年的《合格供方供货明细》,如有质量或者到货及时性发现问题多于三次的确定不合格,剔除该供货商。三次以下(含三次)的确定合格,上报制造部部长审核签字,继续录入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单》之中。Р4、供应商的日常管理Р生产管理部应时常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跟踪,及时与品管部进行沟通。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生产管理部应及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但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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