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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设计研究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信息的收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重点、有计划地与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进行接洽与联络。Р人才引进可采取被引进人员自荐、专家学者推荐、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人单位提供的需求信息主动引进等形式。Р(三)申报与审定Р各单位将拟引进人才的个人情况与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武汉大学设计研究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审核表》(附1),提交院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评审。将评审通过人员及拟定的岗位情况报院务会审定。(四)聘任Р引进人才与院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目标、聘期(最低5年)、薪酬、安家费等。Р(五)引进人才相关待遇的落实Р1.安家费支付:引进人才凭《购房合同》填写《安家费支付表》,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再院长审批后,院财务部将安家费划拨到其个人帐户上,税费由引进人才个人支付。Р2.薪酬及奖金:薪酬由人力资源部按照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拟定的,院务会议通过的层级,按照院薪酬制度制定,经引进人才本人签字后,由院长签字,财务部发放。奖金根据所在专业院效益及考核结果,依照院里的规定办理。Р3.科研经费:引进人才通过本院申请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组按照有关科研管理财务规定及项目合同支配。院内科研项目经费,由课题组按院财务办法支配。Р4.办公条件:由所在用人单位安排。Р引进人才管理与考核Р(一)各用人部门对引进人才的管理负主要责任,引进人才应配合用人单位接受规范管理。Р(二)引进人才进院后,按照合同,服务期未满,无故提出辞职的,必须返还所给安家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Р(三)引进人才按照院内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实际工作能力达不到人才引进标准的,改任为普通技术岗位或本人提出离职的,返还安家费。Р(四)人力资源部做好引进人才的跟踪服务工作,对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并将情况报告院长。Р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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