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制度Р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我行员工反洗钱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有效防范和打击犯罪。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Р第二条培训时间及对象:每年一次对全行所有临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和交流。如遇相关制度与法律的修订、增加,可以根据情况或我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Р第三条反洗钱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Р(一)国家的反洗钱政策和基本状况;Р(二)反洗钱的各项法规规章和制度;Р(三)反洗钱的基本知识;Р(四)可疑交易分析、识别和报告的要求和技巧;Р(五)客户尽职调查的内容和要求;Р(六)内部的反洗钱制度、程序和措施;Р (七)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法律后果;Р(八)刑法中有关经济犯罪的规定和追诉标准;Р(九)其它反洗钱的相关内容;Р(十)结合经典案例讲述在如何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做好反冼钱工作。Р第四条培训方式:Р(一)集中培训与现场讨论;Р(二)聘请专业人员集中授课;Р(三)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培训;Р(四)学习人民银行或本行新的法规及制度。Р第五条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性的反洗钱培训,新入行员工应进行反洗钱基础知识培训,以持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能力。Р第六条按照总行和外部监管机关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