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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1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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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Р发生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不可控制风险。Р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Р在实现公司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当年度净利润的 10 %核算和提取分红权激励基金。Р若某一年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且薪酬管理委员会认为激励基金提取比例需调整,则可在《年度计划》中提出新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如果调整后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高于 12 %或低于 8 %,则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Р激励基金在下一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Р激励基金总数核算公式为:Р其中?: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Р : 本年度净利润;Р :本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Р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分别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公平合理地分配激励基金。Р个人绩效评估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六章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组织实施。Р单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基金岗位分配系数不得高于当年激励基金总量的 10 %。具体岗位分配系数如下:Р序号Р岗位名称Р人数Р岗位分配系数Р1Р销售物流副总Р1Р10%Р2Р生产副总Р1Р10%Р3Р行政副总Р1Р10%Р4Р财务经理Р1Р5%Р5Р财务出纳Р1Р5%Р6Р生产计划部主任Р1Р6%Р7Р熔铸车间主任Р1Р6%Р8Р挤压车间主任Р1Р6%Р9Р氧化车间主任Р1Р6%Р10Р喷涂车间主任Р1Р6%Р11Р仓储部主任Р1Р5%Р12Р品管部主任Р1Р5%Р13Р预留职位Р1Р5%Р14Р预留职位Р1Р5%Р15Р预留职位Р1Р5%Р16Р预留职位Р1Р5%Р合计Р16Р100%Р(注:上述岗位分配系数为初设,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设定)Р激励对象可分配激励基金数计算公式:РFAT=F×GWi×JXi×(1-T)Р其中?:激励对象税后可分配所得的激励基金;Р :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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