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教育县镇的编制标准(生员比:小学21:1,初中16:1)为统一测算的编制标准。中央编办发[2009]6号文件要求“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我省现行中小学编制标准是在义务教育生源高峰期制定的,已不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应予以调整。4、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文件精神,确定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分别为教职工的90%和85%。5、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中青联发[2007]24号文件等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的工作量为0.5名教师的标准工作量。6、根据教育实际,确定小学各教研组组长工作量合计为0.5名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初中各教研组组长工作量合计为1名教师的标准工作量。7、根据建标[2008]159号文件要求确定标准班额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三、选择模拟学校进行模拟测算1、选择模拟学校:模拟校一:小学在校生540人,六年年级,每年级2个班,每班45人模拟校二:初中在校生600人,三个年级,每年级4个班,每班50人2、确定模拟校周标准课时总量模拟校一周总标准课时为384.2节模拟校二周总标准课时为440.8节3、测算模拟校所需专任教师数模拟校一:(540÷21)×90%-7=16.14注:“7”为12名班主任、1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各教研组长的工作量折算为7名教师的工作量。模拟校二:(600÷16)×85%-7.5=24.37注:“7.5”为12名班主任、1名团委(支部)书记、各教研组长的工作量折算为7.5名教师的工作量。4、计算出每名专任教师周标准课时模拟校一:384.2/16.14=23.8≈24模拟校二:440.8/24.37=18.09≈18四、考虑目前教师编制过紧、学生生源减少现状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小学周标准课时确定为18-20节、初中周标准课时确定为13-15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