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光大银行阳光产管理计划光大颐享阳光A养老理财产品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品项下的受托管理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因自身经营目的对受托管理资产进行出售和抵、质押等处置行为。Р第七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Р1、信息披露内容:Р(1)产品收益率;Р(2)产品持仓情况;Р(3)产品的各项费用情况;Р(4)其他影响本产品投资运作的重大事件等。Р2、信息披露频率Р(1)本产品成立后,银行将在每月开放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光大银行门户网站(月的年化收益率。同时,公告下月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Р(2)若遇市场利率调整或市场巨幅波动,银行将及时公布调整后的产品收益率;Р(3)每个自然季度末,银行将于次月初15个银行工作日内在中国光大银行门户网站(季度末的组合持仓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类别和所占比例以及需公布的其他内容;Р(4)本产品成立后,如遇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以及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将于调整生效前5个银行工作日通过中国光大银行门户网站(布;Р(5)如遇发生影响本产品投资运作的重大事件,银行将及时予以公布。Р3、信息披露方式:Р阳光理财产品的信息可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营业网点及门户网站()“阳光理财”进行查询。根据本产品运作特点,中国光大银行将不向投资者另行寄送帐单。若由于投资者原因无法登陆中国光大银行网站或中国光大银行无法以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有效通知,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审慎决定。Р本产品投资者已阅读并领取“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光大颐享阳光A养老理财产品说明书”,充分了解本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自愿购买。投资者同意对于中国光大银行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将及时浏览和阅读,并视为投资者已获取该信息。中国光大银行或将通过产品协议书中的联系方式告知投资者产品重要事项。若联系方式变更,本产品Р投资者将主动告知银行。如投资者未将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告知中国光大银行,则中国光大银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Р投资者签字: 日期: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