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筹备资金100万元,于20**年8月30日前支付200万元,剩余资金于20**年9月30日前支付给乙方;Р6.2.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将前期筹备过程中需要购买的固定资产、乐器等,列明购置清单,经甲方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后,组织统一采购,乙方给予积极配合;Р6.2.3上述物资应在20**年9月30日前采购到位并拨付给乙方使用,双方签订交接清单,乙方建立资产使用台帐,并给与妥善保管;Р6.2.4除上述费用外,在**大剧院正式运营之前,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Р6.2.5乙方同意,在**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应付乙方的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及前期筹备、试运营等费用直接支付给**保利公司,视为甲方对乙方付款义务的履行。Р第七章资产管理7.1物业管理:7.1.1**大剧院所占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广场、停车场等,均由乙方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Р7.1.2乙方负责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含舞台演出设施设备)的使用、运行、养护、管理、保安、保洁、绿化养护、车辆停放、消防、电梯、水、电、燃气、空调制冷、热力采暖、智能化系统、通讯供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