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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会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诉状法律。(3)在法律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6双方关系甲方委任乙方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会所之管理及经营。甲方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不可以对此自行撤销。本合同决不意味甲方与乙方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双方同意,限于本合同之限制,乙方在会所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权负责及自主权。乙方将有责任对甲方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的和勤勉的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会所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会所的经营。七其他(1)整体合同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会所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均同意后方可。(2)登记及其他手续甲方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甲方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附带合约: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预售,预售期限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预售期间人员薪资由甲方负责放发预售佣金如下: 0-60万无佣金 60-70万提预售额的10% 70-80万提预售额的12% 80-90万提预售额的14% 90-100万提预售额的16% 100-110万提预售额的18%  预售额达到150万,预售额的2%作为奖励预售额达到200万,预售额的5%作为奖励本合同经双方认可签字有效。甲方:乙方:苏州嘉美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日期:日期: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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