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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体,有针对性地在农村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法制宣传,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真正进入千家万户,努力引导农民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和公德,而且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并不断提高农村干部依法、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要让群众充分享有知事权、议事权、决事权和监督权,依法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农村各项社会事务治理走向依法治理的轨道,切实推进依法治村进程,促进农村基层建设,其中包括各部门法和诉讼法的学习。Р 4.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做好农村工作,稳定是基础。维护社会的稳定一直是司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目的所在,也是党政司法各机关工作的重点。所以,公安、法院和院之间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就成了有力的打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的关键。有效的打击刑事犯罪,将会为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和谐、良好的社会。在司法工作中,要针对农村犯罪案件的特点,对于体现农村犯罪案件特点的土地流转中因种粮补贴引发的流转和被流转者之间的纠纷、山林权属案件、土地征用纠纷、公民与非公组织之间纠纷、资源开采利用纠纷、“低保”归属、家庭纠纷案件以及无业人员案件等进行有力的打击。在打击刑事犯罪的过程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做到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又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起到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Р 5.规范诉讼法律制度。当一般性的调解不能解决农村社会的各种纠纷时,规范的诉讼制度便是农民解决问题所依仗的关键。对于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学者要根据农村社会矛盾的特点积极探索解决纠纷的,包括各部门法的充实。同时,更要将农民有必要步人司法程序的步骤最大的详尽化和积极改进。司法机关则应该在实践当中如实有效的适用诉讼法,只有有效的规范了诉讼法律制度,广大农民才能有法可依,才能正确的进入法律程序,并且依此切实的保护好自身的权利,最终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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