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颁布,1994年3月《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颁布,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20**年1月颁布《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4号)同时废止。Р二、我国公务员考核的现状及问题(一)我国公务员考核的现状1、公务员考核的内容考核内容是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的基本项目。公务员制度将考核内容高度概括为德、能、勤、绩、廉五个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公务员的考核过程中,“绩”是考核的重点,这是因为,工作绩效是公务员经过努力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成果,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对其他方面的考核最终也要落实到工作绩效中来。以考核工作绩效为主,可以避免考核主体凭借个人主观的好恶考察和评价公务员的工作作风。Р2、公务员考核的标准考核标准是考察和区分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不同程度和优劣的基本依据。确定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为:“优秀等次,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明;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