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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考试 公共管理资料【已排好小抄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86KB

文档介绍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即其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受到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Р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Р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案件;Р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案件;Р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案件;Р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森林、山岭、草原、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案件;Р⑤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Р⑥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Р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案件;Р⑧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案件;Р⑨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案件;Р⑩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案件。Р⑾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Р2.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Р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该规定的审查申请: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Р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Р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上述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立法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二是对上述规定的审查是一种附带审查,即在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对其所依据的规定体提出审查申请,而不能直接对上述规定提出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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