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即:*****×40%=*****元/年.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遵循“多劳多得、按绩定酬”的原则,重点向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一线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倾斜。Р(一)科室(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Р按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的比例设立单位奖励基金,奖励优秀科室(站)和优秀人员。Р(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Р1.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考勤奖、超工作量(加班)奖、公共卫生劳务奖、荣誉奖励等项目构成。Р――考核奖为主要分配项目,分为季度和年度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分数折成相应比例计发。考核奖上浮系数:副院长级0.4,科主任0.2,科副主任0.1,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一线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0.1。Р――考勤奖主要体现日常考勤因素,按100元/月.人发放,对于当月有病、事假等缺勤情况的,予以扣发。Р――超工作量(加班)奖按月发放。加班及夜班奖励按单位现有规定执行。Р――公共卫生劳务奖主要根据职工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来计发,根据单位公共卫生服务内部考核情况发放。Р――荣誉奖励奖,根据职工取得荣誉级别发放。Р2.对考核基本称职等次以上的人员,按得分值相应发放考核奖;考核不称职的,不发放考核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按相应月份计发考核奖。Р九、绩效工资实施后,按要求不再发放津补贴和各种福利。Р十、本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于2011年**月**日起施行,本方案由院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Р附件一:科室(站)绩效考核评估细则Р附件二:***卫生院门诊医生绩效考核评价记录表Р附件三:***卫生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记录表Р附件四:***卫生院医技人员绩效考核评价记录表Р附件五:***卫生院药剂人员绩效考核评价记录表Р附件六:***卫生院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记录表Р附件七:***卫生院收费人员绩效考核评价记录表Р附件八: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Р***卫生院Р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