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生局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Р八、各科室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年度计划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报医务科,并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按计划实施, 定期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顺利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要对已开展的技术项目做到随时注意国内外、省内外发展动态,收集信息,组织各类型的学术交流,及时总结和提高此项技术。Р九、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Р十、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Р1、申报科室于年底将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评选申报表,上报医务科参加医院年度评比。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准确和实事求是,包括技术完成情况及效果、完成病例数以及必要的病历资料(临床效果及必要的对照)、国内外及省内应用现状、论文发表情况和相关查新报告以及该领域全国知名专家的意见说明等。Р2、医务科每年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新技术、新项目,组织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Р3、医务科每年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应该停止的医疗技术作出相应结论。Р十一、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准入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Р十二、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Р十三、本制度如出现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相冲突的情况,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执行。Р十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项目或实验医疗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