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Р(二)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人后,报请院长审批。Р(三)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Р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技术、新项目的,国内外开展本技术新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以及预期结果与效益等。Р六、监察措施(一)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Р(二)医务科每半年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例行检查1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Р(三)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人须向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详细说明原因。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Р(四)新技术、新项目准人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Р篇三: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阶段总结。Р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阶段总结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