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私、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经济案件;重点查处有警不接、出警迟缓、推诿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玩忽职守案件;重点查处与社会不正当机构、人员相互勾结的案件。二是要不断完善查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协调的查案工作机制,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支队可以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内统一调配纪检监察民警集中查处,力争突破一批违法违纪大要案。三是充分发挥查案工作的综合效能。要善于利用查案这一独特优势,加强案件剖析和案件通报工作,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帮助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Р (四)抓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公安交警部门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本单位、本部门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队伍建设上,抓组织、抓协调、抓监督、抓落实;既要防止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又要防止政工、纪检等部门“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把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队伍中发生问题,特别是要杜绝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考核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工作时,不仅要看这个单位、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得怎么样,还要看你这个单位、部门在队伍上有没有发生问题,有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这要作为一项硬指标来综合考核。凡是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必须按照公安部《公安交警部门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严格追究领导的责任。Р 新时期公安交警部门队伍建设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向全社会展示公安交警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安交警队伍,为公安交管工作持续、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