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潜力比较大的股级干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安排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一线锻炼,进行重点培养。Р第三十二条股级干部交流轮岗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Р1、部门根据本单位股级干部实际情况,拟定交流轮岗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核。Р2、部门对列入交流轮岗方案的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岗位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全县范围交流轮岗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确定方案,组织实施。Р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Р4、被交流轮岗的股级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等有关手续,按时到达新岗,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Р第三十三条交流和轮岗对象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服从交流决定的部门或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Р第三十四条实行股级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分管领导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或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回避交流遵循下级回避上级,年轻的回避年长的,行政工作人员回避专业技术人员,以主动回避为主、被动回避为辅的原则。Р回避交流不受年龄、任职时间限制。Р第七章日常管理Р 第三十五条加强股级干部考核。对股级干部的考核必须与所任职股(科)室考核挂钩,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全面掌握股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为股级干部进退留转提供依据。股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Р 第三十六条加强股级干部教育培训。股级干部要按要求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各乡镇(中兴路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制订好本单位的股级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岗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