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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规定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医务科及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由医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后,报院办公会审批。Р医务科在评审前将项目申请资料送达学术委员会专家征求意见。学术委员会每年一次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审(特殊情况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临时评审),项目负责人将对学术委员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辩。最后由学术委员会专家投票决定是否通过。Р五、新技术、新项目运行制度Р一)知情同意程序Р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必须具备签署完备的《新技术、新项目知情同意书》,其目的是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患者的知情意权,履行相应告知义务。其内容重点阐明新技术给患者带来的益处、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患者及委托人在《新技术、新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Р二)追踪管理措施Р1. 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不得任意增加或撤销项目。Р 2. 医务科定期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检查、协调、督导。Р3. 科室应建立新技术、新项目实施病例登记本,做好阶段小结及年度进展总结。总结应包括:运行情况、分析、方法评估、费用统计以及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Р4. 新技术、新项目已达到预期目标,课题组将及时总结,并向医教部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科研、新技术的结题报告及成果评价。Р5.逾期不能完成的新技术、新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向医务科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经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Р三)奖惩措施Р1. 审批合格的新技术、新项目,医院给予人、财、物方面的大力支持。Р2. 结题的新技术、新项目定期评奖。奖励按《德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技术创新工程管理规定》执行。Р3. 新技术、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违反《医院缺陷管理制度》的按《缺陷管理条例》处理。Р4. 由于课题负责人原因被院学术委员会强制终止的新技术、新项目,其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允许“双新”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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