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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和调整措施,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加强旧村及空心村的整治改造,有效整合、调整和利用村庄内的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不合理用地,做到按规划集约用地,连片发展,逐步实现村民共享社会公共服务资源。Р(三)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而做好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Р1.确保规划前瞻性和长远性。做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的想互衔接和一致性。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群策群力,制定科学、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规划。要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长远性,实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长远发展。要充分体现村庄规划建设符合当地产业特色,且规划有利于、有助于当地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Р2.充分整合各类建设资金。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资金与新农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民居饮水安全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实事、办难事、办急事。要把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民自愿投入积极性高的建设内容。同时要统筹兼顾、区别对待,我县仍存在乡镇、村之间差距较大的现状,在资金投向上,要调控好、安排好。在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性项目建设上,可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采取Р“政府出一点、农民那一点、社会企业引进一点”的集资办法,做好各类建设的资金的筹措。同时,要发挥农民的农民主体作用,发扬农民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创业精神,更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Р(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资金保障措施Р省、市、县财政要加大对村庄建设的投入,要将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加。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以市县财政投入为主,市县财政确有困难的,省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从小城镇范围内建设项目征收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费,应部分用于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鼓励社会各界捐助村庄规划建设经费,支持村庄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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