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道路路面宽2-3米5.1.3停车场住宅建筑停车按每户1个停车位的标准配置,其中私家农用车停车场地宜集中布置,低层住宅停车可结合宅、院设置。公共建筑停车场地应结合车流集中的场所统一安排。5.2给水工程规划5.2.1有条件的村庄可布置给水管网,条件不充分的村庄近期可采用压水井,远期布置给水管网。5.2.2在水量保证的情况下可充分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村庄消防用水,否则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安排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池。5.3排水工程规划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合流制,有条件地区可采用分流制。污水排放前应结合当地情况采用化粪池、沼气池等方法进行处理后排入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地区可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5.4供电工程规划5.4.1供电电源的确定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以乡镇供电规划为依据,并符合建站条件,线路进出方便和接近负荷中心。5.4.2配电设施应保障村庄道路照明、公共设施照明和夜间应急照明的需求。5.5电信工程、广电工程规划确定电信管网的敷设方式、具体走向、位置,预留邮政服务网点的位置;依据移动通信基站服务半径的要求预留建设移动基站的位置。有线广播电视管线原则上与村庄通信管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5.6能源利用因村制宜,根据不同条件发展秸秆制气、沼气利用。提倡建筑节能,推广使用太阳能。5.7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村庄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一般为300m,公用沼气池可结合公共厕所布置。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m,每20户建一处垃圾收集点,有条件村庄可设置简易垃圾处理场。5.8防灾减灾5.8.1消防规划村庄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5.8.2防洪规划按照十年一遇以上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第六章景观环境6.1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原则6.1.1重点加强村口与公共中心的景观环境建设,营造标志性景观效果。6.1.2合理利用地形,形成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