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Р场所使用者名称Р负责人姓名Р经营场所地址Р经营场所产权人Р场所性质Р()商业用房()住宅Р经营面积(米2)Р提供方式Р()自有()租赁()无偿使用Р场所使用者Р申请意见Р因本单位(人)经营需要使用此场所,请予证明。Р 签名(或盖章)Р 年月日Р产权人Р意见Р情况属实,请予证明。Р 签名(或盖章)Р 年月日Р证明Р单位Р意见Р Р 情况属实,Р 特此证明。Р 证明单位(公章)Р 年月日Р说明:1、此证明仅为申请许可时,经营场所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使用。场所地址应填写具体位置,城镇具体到门牌号,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填写到村名。Р 2、本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或场所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Р 3、以租赁或无偿使用方式提供的,应附加交验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书并提供复印件。Р 4、经营场所如属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质的,需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