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表Р申请单位(申请人)及联系电话Р Р申请时间Р Р临时经营场所地点Р Р场所占有(所有)人及联系电话Р Р场地类型Р□无产权证或产权来源不明的商业物业□不符合规划核定使用功能的非住宅物业Р□不符合规划核定使用功能的住宅物业□集体土地上的物业Р申请类型Р□新办□原已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该场地转营Р□续期□原已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该场地转租Р经营范围Р申请理由及原因Р经营者承诺Р郑重承诺:Р1.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条件恢复原场地适用性质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动失效,经营者应自觉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住所)的变更或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并不得作为补偿依据Р2.经营者应守法经营,已获得《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但未领取相关前置许可和工商营业执照前不得开业。Р 承诺人: Р 日期:Р年月日Р村(居)委意见Р Р 经办人签名(盖章)Р 年月日Р城监部门意见Р限定审批时间: 年月日Р 经办人签名(盖章)Р 年月日Р镇(街)政府审批意见Р受理申请人申请资料时间: 年月日Р经办人签名Р 年月日Р分管领导签名(盖章)Р 年月日Р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放编号Р 增临场所字使〔〕号Р说明:1. 场地类型、申请类型在对应类型前的□内打√;2. 城监部门的限定审批时间由镇街整治办填写;3.发放编号格式:增临场所___字使〔〕___号(第一空格为各镇街名称第一个字,如新塘镇填“新”;中括号为年份,如2012年填“2012”);4.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发证单位存档,一份每月二号前送市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