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Р(四)年度考核为优秀者。Р(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Р四、指标分配按市人事局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定的指标实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Р五、评审材料的填报评审材料要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不能空项,评审材料缺项或无单位意见的,一律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Р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及待遇Р(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本人的现实表现,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聘任,但要履行续聘手续。Р(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Р七、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单位除有计划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外,可采取灵活多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培训。Р八、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奖惩Р(一)考核的具体内容Р(1)政治表现;Р(2)专业知识;Р(3)工作能力;Р(4)工作实绩。Р(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奖惩工作各单位可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考核表,考核小组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划定考核等次(优秀、称职、不称职),并写出评语,报人事局审核。对违纪或受过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Р(三)考核材料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组织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