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分析,对有问题反映但经认定不影响选拔任用的,不予调查;需要调查的,组成调查组专门进行了解;对反映拟选任人选有严重违法Р违纪问题的,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核实。Р6、公示后无问题或有反映但经认定不影响选拔任用的,按程序任命(聘任);有问题反映经认定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工作资格的,需再次提交党委(扩大)会议重新研究,取消任职资格,同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和说明;问题一时难以澄清的,暂缓提交党委(扩大)会研究,组工部门继续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一般应在专题会前出具结论性意见。Р四、见习期制度Р1、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均实行干部见习期制度(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除外)。Р2、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时间自任用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Р3、见习期间,见习者本人应定时写出见习总结,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德、能、勤、绩、廉德主要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汇报。Р4、本单位(部门)负责出具据试用期鉴定,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行文任职;经考核不胜任见习职务的,免(解聘)见习职务,按试用前相应职级安排工作。Р5、见习期间,享有现领导岗位低一岗级的待遇。Р五、请销假制度Р为了加强干部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就两级领导干部请假制度重申如下:Р1、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成员、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Р2、本制度所指请假是领导干部离开现工作场所、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Р3、所属各单位两位主要领导不得同时外出,正职外出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代其主持工作。Р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公司行政正职外出必须向XX公司总经理请假,党委正职外出必须向XX公司党委书记请假。其他领导干部三天之内应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3—10天应向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请假办理相关手续,回来后及时销假。以上手续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提出严肃批评。对工作造成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