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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物料数量的管控制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的赔偿责任。Р 9.3其他非生产性部门也适用上述条款。部门内无经理职务只有主管时,按主管/组长/物料员/直接作业员/保安等岗位按30%、25%、20%、15%、10%的比例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Р9.4数量安全管理中同样要非常注意容量区分。生产对不同容量同一型号同时下线的产品要及时盘点,发现差异要停线全检。对容量错误后本部门和其他部门协助检查发现而没有造成既定的损失时,Р对责任人罚款20元、组长及现场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已经流出到了QC处才被检查发现的容量错误,对责任人罚款50元、组长及现场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容量错误指:容量标示错误、实物放错、实物混淆等)。Р9.5公司不再接收主料方面任何无实物报废的申请单据,但凡是损坏的,提供坏品;凡是掉机器的,请同时登记在设备组的台帐上(台帐由仓库管理),每月或半年由技术部清理一次机器(清理频率技术部将根据不同机型停机耗时对生产产能的影响来定);清理时由仓库及车间共同清点,凡是丢失的,由生产部和技术部按规定内部商讨请示卢总后决定。Р9.6即使是inkdie,产生mapping错误或混料,部门均应该提供实物去向。Р9.7所有差异必须在月度盘点后申请解决,跨月申请报废的情况公司不再受理,责任部门按损Р失赔偿。Р9.8总经理信箱对全体员工开放,公司鼓励职工互相监督,举报有奖。对偷窃公司财物、产品的人和行为监督举报的,查实后最低奖励标准为200元,最高奖励标准为2000元。公司为员工保守秘密,并保证举报人的安全。Р9.9凡发现未经许可私自带出公司产品及其它物品的,一律以盗窃开除;即使其有足够理由证明是无意行为,也需要罚款200元以上以示惩戒。Р9.10对于经查实的偷窃行为,处以所偷窃物品价值的双倍罚款,且不支付任何薪金,立即开除出厂;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Р十、附录Р10.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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