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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考核、示范复核指标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2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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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每项得3分;全省开创新工作每项得2分;全市开创性工作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Р获专利奖数量Р3分Р32Р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数量Р3分Р试点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数量Р国家金奖每个得2分,优秀奖每个得1分;省金奖每个得1分,优秀奖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Р向外申请数量Р3分Р33Р向外国申请专利数量(或PCT国际申请数量)Р2分Р试点工作期间,向外国申请专利数量(或PCT国际申请数量)Р得分=2×参评县数值/标杆值。最高得2分。Р获得工作先进数量Р4分Р34Р获得工作先进或通报表扬数量Р5分Р试点工作期间(此处含培育期间,未注明处不含),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通报表扬数量Р国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通报表扬每个得3分;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通报表扬每个得2分;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通报表扬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Р减分指标(20分)Р一级指标Р二级指标Р序号Р三级指标Р分值Р指标说明Р评分标准Р减分指标Р20分Р被通报批评情况Р10分Р35Р被国家、省、市通报批评数量Р10分Р试点工作期间,被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数量Р被国家局通报批评一次减去10分;被省局通报批评一次减去8分;被市局通报批评一次减去5分。最多减去10分。Р非正常申请数量Р5分Р36Р非正常申请数量Р5分Р试点工作期间,县域专利申请中被国家局确认为非正常申请数量Р每10件减去1分,最多减去5分。Р群体性专利侵权Р5分Р37Р群体性专利侵权事件数量Р5分Р试点工作期间,发生群体性专利侵权事件数量并造成不良影响Р每个事件减去2分,最多减去5分。Р注:1.本指标体系用于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届满的验收考核,及示范县(区)的定期复核。对于申报试点县(区)的考察,可以参考本指标体系。Р2.本指标体系中有关的标杆值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根据相关指标的全国平均值测定发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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