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培训,优先推荐其参与国家局各类课题研究或高端平台项目,以现场教学或远程培训等方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资本运作、法律事务等实务人才培养,推进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国际化。五、组织管理(一)加强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协调联动国家局负责搭建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平台,建立示范企业重大事项联系及议事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培育重大问题。各省局负责本行政区内企业培育工作组织落实,制定本区域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总体方案,并给予配套支持;建立示范企业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做好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信息监测,基于示范企业需求,开展个性化服务。示范企业要建立示范工作联络员制度和信息上报机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需求。各省局于每年11月底前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年度总结报送专利管理司。国家局每年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项企业工作支持政策挂钩。对于表现突出的省局和示范企业予以表扬,并组织经验推广。(二)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国家局层面,运用市场化思维,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的众联网模式,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着力打造为集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信息共享、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式互动平台,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政企互动、企企交流、线上线下联动的集聚效应。省局层面,通过“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区域端口,组织示范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信息报送,联合打造企业知识产权一体化、开放式互动平台。(三)完善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决策支撑夯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基础,摸查企业知识产权整体状况,建立示范企业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前沿问题跟踪研究长效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强企标准、企业知识产权评价、专利与标准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研究。选取示范企业对重点研究成果开展试点后进行推广,实现前沿研究与企业实践相互促进。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示范企业重大战略调整、重大事件协调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