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高发,反腐败斗争形势非常严峻。惩治腐败,一方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Р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Р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关键在“认真”二字。干部管理上之所以“宽”和“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当老好人。这样下去,既害了干部本人,又损害了干部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建国初,我们党严惩了刘青山、张子善两个人,何止挽救了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干部?这些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党组织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旗帜鲜明地讲原则、树正气,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整治歪风邪气,使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腐败。Р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永葆生机活力。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