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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我国有关部门针对网络问题,颁布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在网络立法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互联网管理基本制度已初步建立, 但也存在缺陷, 目前的相关规定不能满足互联网管理的现实需要。可以借鉴国外互联网立法的先进经验, 以战略眼光看待互联网立法,提升立法层级,争取早日出台信息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 为互联网的发展和用户权益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建立涵盖互联网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治网络犯罪等各个方面的完备的互联网法律体系。同时建立相关规章定期更新制度,以及部门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制度,敦促有关部门及时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清理、优化、更新相关规章制度, 改变重制定轻修改、重出台轻完善的局面。此外,在行政管理权与公民权利保护之间达到有效平衡。在立法过程中, 应处理好政府、企业和用户之间、行政管理与公民合法权利保护之间、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既要促进信息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又要充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网络舆论监督的具体法律法规并逐步加以完善,规范网民行为,规范媒体从业人员工作章程,杜绝未经核实的信息,违法法律和道德的信息进入互联网,对网络上恶意谣言,搬弄是非,监督过渡的行为加以遏制并严厉惩罚。实现依法管网,以法治网,才能保证网络舆论监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网络舆论监督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五)加强主流传播媒体的建设主流网络媒体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其影响力是其它网站无法比拟的。在我国的主流网络媒体有各级党政网、人民网、新华网,各部委和机关的官方网站等。加强对主流媒体建设对提高网络舆论监督的力度有重大意义。2001 年5月湖南创建了《红网》, 作为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新闻和综合网站,拥有了中国第一批专业网络记者,在红网的“社区论坛”,邀请了诸多的专家、学者作为常年特邀嘉宾,进行各种建设性的探讨和评论,引导论坛舆论导向趋向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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