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性城建规划管理工作。Р(四)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建规划管理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全县城建重点工程目标责任落实情况。Р(五)研究有关报请县政府审定的城建规划管理工作方面的决策事项。Р三、联席会议工作程序Р(一)由相关部门、单位提请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Р(二)由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原则上各单位提请事宜都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协调。Р(三)由牵头部门通知会议并做好会务准备。Р(四)与会人员听取提请事项部门、单位汇报,开展会议讨论;由召集人明确会议议定事项。Р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Р(一)联席会议由第一召集人或由第一召集人委托第二召集人主持。Р(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请或有重大、紧急事项时,可临时召开会议。Р(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召集人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落实情况。Р(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目标责任分解的形式推进落实。由牵头部门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报县政府。Р(五)建立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情况反馈与信息交流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通报县政府办公室、会议召集人和有关部门,并在下次会议上通报。Р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Р(一)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坚持标准,科学组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Р(二)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更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保证城建规划管理工作顺利实施。Р(三)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按时限要求推进议定事项落实。Р(四)会议牵头单位和召集人对施行联席会议制度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Р二O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