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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管理联席工作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进行医保病人的就诊管理。 3、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和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制定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处罚条例,严格执行医保各项规章制度。 4、门诊特病病人就诊时,应严格按《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遵守因病施治的原则,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5、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加强各种诊疗项目、药品价格的管理,实行价格公示上墙,杜绝不合理收费。 6、监督并检查本单位职工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医保处方,审核医保用药、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保规定。 7、接受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处理患者在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8、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微机操作管理和有关单据资料的保存,并按时做好每月各种医保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XXX单位篇三: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医保管理工作制度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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