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加强对现金、银行账户、黄金交易以及支付清算组织的监督检查及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防范洗钱风险;研究全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协调和管理全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2.市金融办:全面贯彻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协调市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反洗钱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洗钱犯罪活动。3.广安银监分局:贯彻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有关规章,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和人员任职方面的反洗钱要求,配合人行XX市屮心支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4.市公安局:积极贯彻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组织、协调、指挥公安机关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调查、破案工作;建立向全市金融业和非金融高风险行业提供查询、核实公民身份信息制度;及时受理经人行n市中心支行初步调查并移交的可疑交易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立案侦查;协助有关部门对洗钱犯罪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好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5.中级法院:指导、督办辖区内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针对审理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适时提岀司法建议。6.市检察院:指导、督办辖区内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适用法律问题,适吋进行解释和提供咨询。7.市委宣传部:指导、监督全市新闻单位反洗钱宣传教育工作。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力度,向群众宣传洗钱犯罪的表现形式、手段和危害,报道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的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风险和反洗钱意识。8.市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建立健全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体制、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