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处理的按让利后回款金额Р顶帐处理的按协议金额Р有质量问题的区分回款性质按清收额Р需要与用户核实和办理有关手续的,按提供有效凭证金额Р3—4年Р收回现款的按回款额Р20%Р让利处理的按让利后回款金额Р15%Р顶帐处理的按协议金额Р15%Р有质量问题的区分回款性质按清收额Р15-20%Р需要与用户核实和办理有关手续的,按提供有效凭证金额Р0.5%Р4—5年Р收回现款的按回款额Р30%Р让利处理的按让利后回款金额Р20%Р顶帐处理的按协议金额Р20%Р有质量问题的区分回款性质按清收额Р20-30%Р需要与用户核实和办理有关手续的,按提供有效凭证金额Р0.5%Р5年以上Р收回现款的按回款额Р40%Р让利处理的按让利后回款金额Р30%Р顶帐处理的按协议金额Р30%Р有质量问题的区分回款性质按清收额Р30-40%Р需要与用户核实和办理有关手续的,按提供有效凭证金额Р0.5%Р清收回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出现经济困难等特别难以催收的已形成呆滞坏账的应收账款的,经研究确认后,按单笔单独进行特殊奖励。Р四、与法律程序的衔接Р经销公司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需要采取法律程序追索欠款的信息及时通报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要针对各单位上报的可能形成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按照法律程序组织清欠。因信息提供不及时,导致应收账款超过法律时效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Р五、考核程序及其他Р1、考核基数:按201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数、账龄为准。公司经销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经济运行部要做好基础数据的核准、确认。Р2、按季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经销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经济运行部组织,报清欠办、公司主管领导批准。Р3、本办法由经销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Р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公司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Р Р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