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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政府主体会计核算探究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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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3]。Р3. 2016年年末。①确认收入。借:财务费用3.19(39.93×8%);贷:其他业务收入1,经营负债类科目2.19。②给予项目公司差额补偿。借:财务费用0.06(0.72×8%),金融负债类科目0.44;贷:银行存款0.5。Р4. 2017年年末。①确认收入。借:财务费用3.26[(39.93+2.19)×8%];贷:其他业务收入1.2,经营负债类科目2.06。②给予项目公司差额补偿。借:财务费用0.02[(0.72-0.44)×8%],金融负债类科目0.28;贷:银行存款0.3。Р5. 2018年年末确认收入。借:财务费用3.42[(38.65+2.09+2.06)×8%];贷:其他业务收入1.5,经营负债类科目1.92。Р6. 2016 ~ 2045年经营负债的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披露与报告。政府应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外公布财务报告,说明有关地铁3号线的财务信息,同时政府为银行贷款所做的担保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重新预测。另外,地铁3号线的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信息也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Р五、结语Р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能够充分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及对公众的受托责任,并通过财务报告有效地传达给公众,这是必要且可行的。因此本文针对PPP项目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会计中的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做了一些探讨。Р因双体制运行的政府会计准则刚刚出台,具体准则未确定,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每年发生的实际差额补偿是无法准确预测的,这与项目当年的收益以及项目公司的运营有很大关系,而初始计量的预计负债是在项目运营伊始预测的,那么差额如何纠正;初始计量的经营负债金额是根据预测项目运营的收益得到的,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及特许经营期较长使得预测并不准确,那么每年发生的实际收益和预测的差额该如何处理;项目内含报酬率的确定是否科学等。Р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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