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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管所每月组织各社区寄递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Р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社区Р完成时限:201x年5月31日之前Р8.积极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召开全街道物流寄递企业动员会议,采取召开大会、登门走访、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快递企业、货运公司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配合开展好试点工作。Р责任单位:促和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站、各社区Р完成时限:201x年5月31日之前Р四、工作要求Р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社区、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17日前报促和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切实开展好寄递安全试点工作。Р2.主动协作,形成合力。各社区、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鼓励寄递物流工作人员、网格员积极发现、上报物流寄递业违法犯罪活动和安全隐患信息线索,切实发挥“群防群治”效能。Р3.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各社区、责任科室要针对辖区寄递物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物流寄递渠道专项整治,严格监督物流寄递企业落实“三个100%”制度,对物流寄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寄邮件、快件、货物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加强教育管理,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Р4.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各社区、责任科室要指定寄递物流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及其联系方式于3月18日前报促和办;每周要向促和办上报一次工作推进的具体情况(上报时间为23日、30日),4月和5月每月报送一次(上报时间为4月25日,5月25日);要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向促和办报送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报告(上报时间为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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