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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由安监、公安、交运、教育等部门和企业参加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地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形势,定期通报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工作情况,制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工作的各项政策,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Р(三)建立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监管指导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重管办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严格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抄告、转递制度,严格安全教育、处罚制度,严格实施工作过程和责任目标考核,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力和水平。Р(四)建立重点监控对象监管工作机制。县重管办要全面掌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详细情况,建立纳入与消除重点监控对象标准,逐一排查重点监督对象,将名单抄告客运企业,转递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监督对象要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进行逐一谈话、警示教育,提高驾驶员从业素质与安全行车意识,客运企业要定期反馈重点监督对象的监控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严禁出车,对严重违法、不安全生产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驾驶人,要调离驾驶岗位,严禁承担营运任务。Р五、考核奖惩Р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县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对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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