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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试行)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账只核算为伙食发生的有关收支事项,非伙食收支事项不得进入食堂账核算。Р第十四条、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核算制度Р 1.食堂聘用工作人员要符合国家用工制度的规定,严格按莲都区教育局的文件执行,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结合学生就餐人数,确定需配置的工种、岗位和符合规定的人数,做到定员、定岗、定责、定薪.其工资标准由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Р2.食堂人员的工资支出纳入食堂成本核算“人员支出”。Р3.食堂人员用餐标准参照教师用餐标准执行。Р第十五条学校食堂现金、银行存款Р1、库存现金领用采用备用金审批制度,日常用量不得超过教育局核定的备用金量。支付超过1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Р2、不能以白条抵库,不能私设小金库。不得挪用现金和私自借给他人现金,现金如有遗漏、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Р 3、预支现金后,须及时冲账。前账不清,后账不借。Р 4.现金清查的的长款归公,记作“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短款由出纳员赔偿,特殊情况按相关规定。Р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银行存款管理  Р 1.学校食堂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Р2.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超出现金限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Р3.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交入银行,不得挪用和转存。Р4.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列入食堂收入。Р5.定期与银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Р第十六条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Р (一).学校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就餐收入和教职工误餐补贴。Р(二)、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Р(三)学校食堂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搭火收入,同上。Р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Р(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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