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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Р被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子公司董事会。Р被调任人员薪资按其到任新职位之日起采用新职位相应的薪资待遇。Р集团公司总裁辞职,应在离任之日算起,提前六个月向董事会提出离职申请和有关事项说明。在董事会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Р集团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总裁或董事会提交离任和辞职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在征求集团公司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Р 股份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相关事项说明,由董事会审批。Р 中捷缝纫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股份公司总经理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征求本单位总经理意见后,由股份公司董事会作出审批。Р其他子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公司总裁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相关事项说明,由董事会审批。Р其他子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集团公司总裁或直接上级财务负责人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征求本单位总经理意见后,由集团公司总裁作出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作出免职和解聘:Р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者;Р违反公司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Р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受理者Р 免职和解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通知。离任审批程序与任命程序相同。Р Р附则Р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办法执行。Р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Р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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