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理型的管理方式。双方或多方共同管理型的管理方式是指联盟各成员都向联盟委派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对联盟的经营管理,在联盟经营层发挥作用和影响,并力图享有均等的控制权。一方为主型的管理方式是指联盟中的一方负责联盟的日常经营管理,而另一方则很少参与联盟的日常经营管理,只在联盟总部委员会中占有席位,保留对特别重大问题的参与决策权和一定程度的监督权。委托管理型的管理方式是指联盟各成员都只向联盟总部委员会委派委员,联盟的经营管理人员由联盟总部委员会聘任。联盟总部委员会主要制定联盟的基本方针政策,监督受聘总经理的行为,并掌握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的奖惩权,联盟的日常经营管理则由总经理全权负责。委托管理型的管理方式与共同管理型的管理方式相比,虽然在联盟总部委员会中联盟成员仍会有冲突,但由于联盟成员没有向联盟经营层及具体业务部门委派自己的人员,因而这种冲突不会延伸到联盟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去。在联盟经营层及具体业务部门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完全分离,这就规避了联盟在日常经营决策时受到合作各方的干扰,使联盟的日常经营管理更趋合理与高效,联盟成员之间的冲突较少,有利于联盟和谐的形成。Р 委托管理型的管理方式与一方为主型的管理方式相比,由于负责联盟日常经营管理的是第三方,受聘于联盟总部委员会,处于对联盟各成员来讲都比较公正客观的立场上,使任何一方都难以通过参与和影响联盟的日常经营管理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因而能够切实地维护联盟和联盟各成员的利益,联盟成员之间不易产生冲突,降低了联盟不和谐出现的概率。Р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合资型企业技术创新联盟运作管理是采用委托管理型的管理方式,实现了联盟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益于联盟内部冲突的化解以及联盟和谐的形成。契约式企业技术创新联盟主要采用双方或多方共同管理型和一方为主型的管理方式,联盟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联盟内部易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