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Р (2)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师负责。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Р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Р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Р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Р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Р5)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Р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Р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Р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Р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Р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Р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Р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Р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Р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Р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Р(3)监理员岗位职责。监理员应按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Р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Р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Р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Р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Р5)检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Р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Р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Р(四)监理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