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施工主要工序及施工监理方法Р7.1、土方开挖监理细则Р7.1.1、开工申请应具备的资料Р承包人应在开工前28天,向监理部报送以下有关资料:Р1)该标段的测量控制网布置图、水准、座标复测成果。Р2)操作工人的岗位证书。Р3)使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Р4)开挖施工布置图。Р5)开挖施工方法、所采用的各种参数,开挖程序、开挖顺序、作业措施。Р6)出碴、弃碴措施及弃碴料场布置。Р7)施工排水、防洪防汛措施。Р8)施工进度计划。Р9)施工设备、劳动力、材料到货计划表。Р10)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Р监理部根据以上资料审批承包人的开工准备。Р7.1.2、在开工前3天,承包人应向监理部报送以下资料:Р1)开挖断面复测成果。Р2)监理部已批准作开工准备Р3)设计图纸已汇审Р4)申请开工报告Р监理部根据以上所有资料发布开工令。Р7.1.3、土方开挖Р7.1.3.1、本细则土方开挖包括本合同各项目的永久工程及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植被清理与堆放、场地清理等。Р7.1.3.2、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放样的开挖线开挖,不得欠挖,也不能超挖(超挖允许值为50~100mm)。Р7.1.3.3、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对开挖线以外土体的扰动。且从开工至竣工,对边坡应加以保护,始终保持边坡稳定。Р7.1.3.4、所有开挖清基均为旱地施工,对开挖施工中的地下水、施工用水,应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Р7.1.3.5、建基面以上20cm的保护层,应采用人工开挖,禁用机械开挖,以保护地基原状不受扰动。Р7.1.3.6、所有的开挖轮廓线必须符合设计文件所示的要求。Р7.1.3.7、对于必要的边坡支护,承包人应及时支护。Р7.1.4、施工安全Р承包人应按国家颁发的安全操作规范、规程,按泉州市晋江下游防洪岸线整治及江滨路续建工程项目(金塔堤段)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下称“合同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