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具体应急措施请参考“6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Р5.2 较大事件(Ⅲ级)Р在一般事件(Ⅳ级)响应的基础上,较大事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Р5.3 重大事件(Ⅱ级)Р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重大事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相关工作。Р5.4 特别重大事件(I级)Р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特别重大事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相关工作。Р6 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Р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Р6.1 火灾事故Р6.1.1报警、报告Р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报告。Р6.1.2应对措施Р(1)保卫工作人员或现场教师的主要工作Р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Р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Р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Р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Р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Р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