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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残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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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由县政府统一发布;重大以下涉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信息报告第十七条涉残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各乡(镇)残联和相关部门报告。第十八条乡(镇)残联在接到涉残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残联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第十九条县残联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残联和县政府。报送内容包括:第二十条对于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市残联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应督促全县乡镇残联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10-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第二十一条县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残联,就该事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第七章指挥和处置第二十二条接到涉残突发事件报告后,县残联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第二十三条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要及时应急预案,展开组织、指挥工作。要协调有关方面对所发生事件采取处置措施,包括救援、安抚、垫支费用、掌控关键人物、集中转移、研究信息发布、正确进行舆论引导等,并派出人员奔赴事发地协助处理。第八章应急保障和准备第二十四条按照“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残疾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切实开展针对残疾人群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形势、政策、维稳、普法等宣传教育,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尽最大可能解决和妥善处理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合理诉求;主动做好残疾人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及其亲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第二十五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应对各类涉残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准备。(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涉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与各单位、各部门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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