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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廉政提醒约谈制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与其进行廉政约谈,使其警醒并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Р(二)专项约谈。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及党员干部出差执行任务,或承担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约谈,提出纪律要求或注意事项。公司或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不力,所属人员上访3次(含3次)以上,要及时与其主要领导进行专项约谈,使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并改进工作。Р第四章组织实施Р第八条公司党员干部的廉政提醒约谈,由纪委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领导与有关处室组织实施,或由公司领导直接批示后实施,特殊情况也可由纪委直接组织。Р第九条组织实施提醒约谈,应注意以下事项:Р(一)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要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防止简单粗暴。Р(二)要事先通知被约谈人谈话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使被谈话人有所准备。组织提醒约谈时,约谈人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重要的提醒约谈结束时,应让被约谈人在笔录上签字。Р(三)对反映有违纪苗头和问题的基层单位或基层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约谈,事前一般要做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要认真听取被约谈人的陈述和意见,根据实际需要可请被约谈人提供书面材料。对经廉政提醒约谈后仍无改进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Р(四)廉政约谈制度要以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为前提,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不得向被约谈人泄漏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Р第五章被约谈人义务与权力Р第十条被约谈人接到提醒约谈通知后,要自觉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接受提醒约谈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Р第十一条对不正确履行廉政约谈制度有关规定的,被谈话人有权向上级纪委提出申诉。Р第六章附则Р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工部负责解释。Р第十三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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